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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委主体责任、纪委
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根据《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和《中共重庆市委关于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意见》(渝委发〔2018〕54号),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学校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把严的标准、严的措施贯穿于管党治党全过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建设一流高职院校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全校各级党组织要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加强和改善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过程和效果相统一,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学校纪委要聚焦主责主业,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协助学校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全面履行党委主体责任
全校各级党组织要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最根本的政治担当,强化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意识,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迈上新台阶。
(一)领导班子集体责任
1.加强组织领导。发挥把方向、管大局、做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作用。至少每半年专题研究1次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析研判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形势,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研究制定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召开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分解和部署工作任务、签订责任书。加强督查指导,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2.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把握政治方向,加强政治领导,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落实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十不准”规定,营造校园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3.加强党的思想建设。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各层级学习制度,建立健全巡听旁听、督学考学制度。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筑牢理想信念,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管理,健全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和通报制度,做好网上舆情的监测引导和管控处置,坚决防范各种错误思潮侵蚀。
4.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贯彻新时代好干部标准,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选优配强各级领导班子。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推动干部严格按照制度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提高治理能力。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落实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调动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加强政治引领,为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5.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推进党支部“标准+示范”建设,抓好支部带头人队伍、基层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严把发展党员入口关,严格党员教育管理,严格组织生活制度。
6.加强作风建设。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防“四风”隐形变异问题。认真对待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坚决纠正损害师生利益的行为。
7.加强纪律建设。坚持“严”的主基调,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使纪律始终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实事求是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尤其要在运用“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领导班子成员要在民主生活会上把师生反映、巡视巡察反馈、组织约谈函询的问题说清楚、谈透彻。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廉政警示教育,增强教育针对性实效性,使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8.加强制度建设。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各方面建设,统筹做好相关制度的立、改、废、释工作,提高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水平。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继续强化招生录取、后勤管理、基建工程管理等方面内控管理,完善学校重要业务活动和经济活动的内控机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强化制度执行,坚决纠正随意变通、恶意规避、无视制度等现象,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9.统筹开展政治巡察。突出政治体检,坚持问题导向,统筹落实党委巡察工作,扎实做好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强化问题整改政治责任,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甚至边改边犯的予以严肃问责和通报曝光。
10.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和支持纪检监察机构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严肃查处腐败问题。坚持突出重点、精准发力,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进一步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管。坚持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建设“廉洁江大”。
11.做好统一战线和群团工作。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加强对学校统一战线工作和群团工作的领导,重视党外干部、人才的培养使用,团结带领党外干部、师生完成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交给的任务。
(二)领导班子成员个人责任
1.党委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全面从严治党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主动加强对班子成员及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主动与领导班子成员及下一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进行廉政谈话,及时做好履责记实。
2.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主动担当“一岗双责”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职责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落实到分管工作当中,定期研究、布置、推动、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主动与分管联系单位负责同志进行廉政谈话,及时做好履责记实。
3.严格教育管理。加强政治学习和教育,把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统一起来。突出党性锻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带头讲党课,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强化组织观念,工作中重大事项和个人有关事项按规定向组织请示报告。
4.加强督促检查。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督促检查领导班子成员、下级领导班子廉洁从政和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督促检查分管范围内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和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
5.密切联系群众。常态化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深入教学科研管理一线,加强调查研究,总结经验、研究问题、指导工作。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接访制度,多渠道了解师生诉求,协调解决师生员工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6.带头执行规定。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带头践行“三严三实”,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做到知行合一,注重家庭家教家风,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主动接受各方监督。
三、全面落实纪委监督责任
学校纪委要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坚守职责定位,持续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严于监督、严格执纪、严肃问责。
(一)协助学校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根据上级部署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向校党委提出全面从严治党的建议。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推进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对学校政治生态开展监测评估,协助校党委有针对性地、与时俱进地加强政治生态建设。
(二)严明党的纪律规矩。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加强对学校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落实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和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对党内政治生活状况、民主集中制等制度执行等情况的监督检查。按照“凡提四必”要求,认真做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严把选人用人的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
(三)持之以恒纠治“四风”。把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摆在突出位置,重点排查整治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重大决策部署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联系服务群众中侵害师生利益、学校事业发展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学风会风文风及检查调研过多过滥浮于表面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盯紧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对党的十九大后仍屡教不改的,依规依纪从重处理。推动健全相关制度,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驰而不息推进作风建设持续向好。
(四)保持反腐高压态势。严明党的“六项纪律”,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要求,认真履行执纪问责重要职责,加大执纪审查力度,重点查处党的十九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问题,并予以通报曝光。
(五)深入推进标本兼治。聚焦监督首要职责,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实施“嵌入式”监督、监督的再监督。运用“四种形态”,加强对信访举报、执纪监督、案件查处等情况的分析研判,使监督从严、常在、常态,更加聚焦、精准、有力。推进学校重要业务活动、经济活动的内控机制建设,加强源头治理。强化党规党纪教育、警示教育,扎实做好查办案件的“后半篇文章”。
(六)严格自身监督制约。执纪者必先守纪,坚持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约束管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坚持行使权力慎之又慎,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严格按照规定权限、流程、程序开展工作,坚决防止以案谋私、跑风漏气、执纪违纪问题。自觉做到“八严禁”,主动接受校党委和上级纪委的领导和监督,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和群众监督。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认真核查,对执纪违纪的坚决查处,对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坚决防止“灯下黑”。持续开展“打铁必须自身硬”专项行动,练内功、提素质、强本领,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
四、全面落实“两个责任”的保障措施
(一)责任清单制度。以单定责、照单履责、按单问责。每年根据中央和上级纪委和市委教育工委的部署,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党委主体责任清单、纪委监督责任清单;各二级党组织制定年度主体责任清单,明确重点任务、工作措施和目标要求、完成时限及责任人,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二)履责记实制度。依托省纪委和学校履责记实信息平台,及时报送校党委、校纪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情况,对各二级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及时监督。履责记实情况纳入二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考核内容。
(三)述责述廉制度。党员校领导每年定期向党委会议进行述责述廉;校党委分别向上一级党委和纪检机关书面报告年度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校纪委分别向校党委书面报告年度履行监督责任情况。年底前,各二级党组织现场或书面报告本年度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各二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向校纪委书面述责述廉,述责述廉报告归入个人廉政档案。
(四)检查考核制度。通过全面自查、调研走访、党委巡察、重点检查、日常监督和现场测评等方式,对二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考核。每年6月底前,各二级党组织对照责任清单进行一次自查;年底前,召开述责述廉会议,对各二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现场测评,结合平时监督情况,加强综合考核,并强化结果运用。
(五)党内谈话制度。深化运用“四种形态”,重点在“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对巡视巡察或检查考核发现问题较多、群众信访反映较多的党组织负责人,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领导干部,依据校党委《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实施办法(试行)》,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等。
(六)责任追究制度。对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或履行不力的,依规依纪严肃追究相关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责任。坚持“一案双查”,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同时,一并调查相关党委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
(七)正向激励制度。认真落实鼓励激励办法,让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党员干部得褒奖、有实惠、受重用。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注重人文关怀,多用真情感染,多在事前引导,推动形成干部放手干、基层放心干、上下放开干的生动局面。
(八)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是党委抓全面从严治党的议事协调机构,要加强对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指导,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督促指导各项任务落地落实。